中山市
通知通知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24/06/11 6.0k 阅读 343 点赞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

         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4〕6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

         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政策解读

             3.图解《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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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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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