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对中山市徙木之信木制品厂(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2026/01/07 1.3w 阅读 405 点赞

  本局受理冉茂香的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予中山市徙木之信木制品厂(个体工商户),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

  一、公告文书:编号:2511121447541839号《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二、受送达人:中山市徙木之信木制品厂(个体工商户)(卢子睿)。

  三、内容:冉茂香自述在你单位工作期间,于2025年9月15日因受到事故伤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提交有关本案的证据材料,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   

  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涌分局工伤窗口

  联系人:罗欢欢

  联系电话:076087725374

  联系地址:中山市大涌镇励志路50号一楼办事大厅5号窗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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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