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类政府类【图解】《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 8.5k 阅读 451 点赞 查看原文 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多媒体解读 【打印】 字体: 默认 大 超大 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 【图解】《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6日 下载、打印 【关闭窗口】 相关报道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县级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