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中山市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3/10/06 9.5k 阅读 482 点赞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批转市农委关于建立和健全我市农村土地经营收益分配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府〔1998〕69号)

  二、《中山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5〕123号)

  三、《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中府〔2013〕32号)

  四、《关于加强我市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种养行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3〕3号)

  五、《中山市商品厂房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中府办〔2016〕9号)

  六、《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留用地管理的通知》(中府办函〔2014〕253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