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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大岑片区)二、三期单元规划的批复

2024/07/18 1.4w 阅读 448 点赞

黄圃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批准〈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大岑片区)二、三期单元规划〉成果的请示》(黄府报〔2024〕2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智能家电产业园(大岑片区)二、三期单元规划》(下称《单元规划》)编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中山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中府〔2019〕61号)等相关要求,因此,同意《单元规划》,成果覆盖原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你镇要加强对《单元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单元规划》;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单元规划》的严格实施,并在《单元规划》获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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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