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的通知

2015/12/23 8.8k 阅读 543 点赞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部委、省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精神和珠三角城市互贷协议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我中心增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作为我市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对象。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