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作废部分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公告

2025/12/23 3.6k 阅读 51 点赞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三条及《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粤T0V517等9辆机动车在办理转让登记业务未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现公告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号牌号码

号牌种类

车辆识别代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行驶证编号

公告作废内容

1

粤T0V517

小型汽车

LE4ZG4JB9JL243312

/

4400044758356

公告行驶证作废

2

粤TDC8831

小型新能源汽车

LSGKM8R25RW020534

440054394404

/

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作废

3

粤TQ663A

小型汽车

LJ11KBBD5M8516755

/

44X0066629768

公告行驶证作废

4

粤T52X40

小型汽车

LS5A2ASE4LD018332

440047687876

4420099301687

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

5

粤T315DF

小型汽车

LS5A2ASE0LD018327

440047594104

4400099301688

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

6

粤T045K1

小型汽车

LS5A2ASE8LD018902

440047687807

4400099301691

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

7

粤T135DZ

小型汽车

LS5A2ASEXLD018206

440047687555

4440099301686

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

8

粤T67A25

小型汽车

LS5A2ASEXLD019226

440047687553

4420099301690

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

9

粤TQ752S

小型汽车

LS5A2ASE6LD018445

440047687559

4460099301685

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