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2026/01/05 1.7w 阅读 461 点赞

  根据《中山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中财资〔2018〕13号)要求,我局对部分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理。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待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包括碎纸机、打印机等(详见附件),由于处置资产为报废的无使用价值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竞价方式:密封报价,报价文件需封条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必须注明报价单位及报价项目)。

  三、竞价者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的许可证或资格证。

  3.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报价单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工作日):2026年1月8日—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登记期结束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回收方或不足三家时不延长征集期限,征集到期日自行取消本次处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26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2812室,联系电话:0760-88103030。

  六、其它条款

  1.本次公告统一打包处置报废资产。

  2.进行现场查看废旧物资后报价,以最高回收价作为最终回收方。

  3.运费及拆装卸等一切费用由回收方承担,且保证回收后场地整洁干净。

  附件: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