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关于解除中山古海骨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的公告 2024/12/13 2.7k 阅读 338 点赞 查看原文 因中山古海骨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违反《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3年版)》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我中心决定,从2024年12月10日起,对其作出解除医保协议的处理,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结算。现将解除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公告如下:序号医疗机构名称地 址1中山古海骨科医院中山市古镇镇东岸北路265号A1,中山市古镇镇东岸公路2爱雅口腔门诊部中山市西区岐沙路顺兴大厦11卡-16卡商铺之一、17号铺位之二3中山泽睦口腔门诊部中山市阜沙镇阜南大道81号康域诚品花园10、11卡4中山松鼠口腔医院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24号1、2层;22号1至4层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