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医疗保障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医保发〔2022〕72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意见反馈、审核等程序,得出2023年度中山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A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中山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A名单).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为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医疗保障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医保发〔2022〕72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定、意见反馈、审核等程序,得出2023年度中山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A名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中山市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A名单).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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