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新增40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2024年第四批)

2024/07/03 1.7w 阅读 411 点赞

  根据《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59号)、《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60号)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核查评估、公示等程序,决定新增40家医药机构为中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

  附件:1.新增10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

             2.新增30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xls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