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新增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等14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公告

2024/02/27 4.3k 阅读 384 点赞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3号)、《中山市门诊特定病种业务操作指引(第一版)》相关规定,经条件核对、现场评估、集体评估等程序,决定新增中山火炬开发区人民医院等14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告。


  附件:新增中山市门诊特定病种服务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xls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