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中山市疫情缓缴期间医疗保险待遇<br/>追偿通知书送达公告

2023/07/05 9.9k 阅读 184 点赞

李红先生/女士:

  根据《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关于明确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医疗生育保险费缓缴相关待遇保障问题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0﹞1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编号:中医稽催〔2023〕第4号《中山市疫情缓缴期间医疗保险待遇追偿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中医稽催〔2023〕第4号 《中山市疫情缓缴期间医疗保险待遇追偿通知书》.pdf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7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