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对中山富华医院解除医保协议的通告

2022/09/12 5.1k 阅读 467 点赞

  中山富华医院在医保协议履行期间,存在停业、歇业后未按规定向经办机构报告行为。根据《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59号)第四十二条及《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2021年版)》第八十九条相关规定,决定对其作从2022年9月10日起解除医保协议的处理。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结算。

  特此通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9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