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山市港口镇康慈药店终止(解除)医保协议的通告

2022/05/12 1.6k 阅读 534 点赞

  中山市港口镇康慈药店在本医保年度日常提供医疗保险服务过程中,存在未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被暂停(中止)医保服务两次,根据《中山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医保发〔2021〕60号)及《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决定对其作即日起终止(解除)医保协议的处理。终止(解除)医保协议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医保基金不再结算。

  特此通告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