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公示收养融合公告 2026/03/04 1.8w 阅读 96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广东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粤民规字〔2023〕3号)、《中山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中民福字〔2024〕24号),结合收养能力评估结果,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现将中山市儿童福利院1名可送养未成年人收养融合家庭公告如下:可送养未成年人姓名(代号)融合家庭性别收养能力评估编号收养能力评估分数龙*谦(SY2025-12-01)唐*男(中山市)442000-2026-001104.5分(加8分)李*女中山市民政局2026年3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