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收养融合公告

2026/03/04 1.8w 阅读 96 点赞

  根据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广东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粤民规字〔2023〕3号)、《中山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中民福字〔2024〕24号),结合收养能力评估结果,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现将中山市儿童福利院1名可送养未成年人收养融合家庭公告如下:

可送养未成年人姓名

(代号)

融合家庭

性别

收养能力评估编号

收养能力评估分数

龙*谦(SY2025-12-01)

唐*

(中山市)

442000-2026-001

104.5分(加8分)

李*

中山市民政局

2026年3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