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部分证明事项的通知

2020/04/22 1.1w 阅读 104 点赞

各缴存职工:

  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提升办理行政事务服务效能,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要求,中心即日起取消部分证明事项,附件列明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

  特此通知。

附件: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doc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