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中山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零售药店遴选的公告(第三批)

2022/05/23 1.2w 阅读 343 点赞

  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工作通知》(中山医保发〔2021〕86号)、《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中山医保发〔2022〕48号)要求,请符合资格并愿意申请在6家中山市“双通道”医疗机构周边及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周边、中山市黄圃人民医院周边开展“双通道”的药店,将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书、《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评分表》如实自评打分及1-28项内容证明材料(盖公章)按序号排序,一并提交至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前厅医保服务区窗口。申请材料提交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31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以上时间之外不接受报名。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docx

                 2.中山市“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承诺书.docx

                  3.关于中山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零售药店遴选的公告(第三批).docx


中山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